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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看到報導,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委請律師所擬定的新版結婚證書,只要在公證下簽訂婚姻契約,可依法要求對方,不論是外遇或打人都要支付懲罰性違約金,甚至一方在家帶小孩,另方要給「自由處分金」,再也不用藏私房錢。

這讓我不禁想到一個朋友的名言:女人都是有價碼的!而他在msn上寫的就是:我的人生追求的是金錢跟女人…噢!不對,是事業與愛情!或許這句話不是很好聽,但是看看現在的婚姻契約,其實就是把女人當作物品來交易,這些女人保養好身材,然後賣個好價碼!接著就是履行契約義務,其實我覺得也不錯啦!這樣一來,男人只要搞定錢,女人就靠過來而已!而且看到郭董自從喪偶之後,多少女人願意跟他發生誹聞?每一個被採訪還都笑嘻嘻的呢!然後看看田麗,她不就是那個帶頭搞婚姻契約的女人?誰在物化女人?我覺得女人先物化自己,男人跟著這規矩來玩遊戲而已!

所以啦,經過了這許久,世事依然沒變化,只是交易手法改變而已!現代婦女基金會不過就是先出一個制式版本而已…


1)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708180006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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