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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時候,寫了篇文章討論有關於朝天宮燒紙錢造成事故的問題。有個讀者回應也發表了一些觀點。但是在裡面的一些觀點,我卻覺得其實就是今天台灣許多問題的癥結—都市人的觀點,在鄉下就是不適用!

在該讀者給我的回應裡面,說朝天宮在河川地燒金紙己經行之有年,相信全省香火較盛的廟宇,大多也是以載到空曠地方焚化的方式處理。所以台灣其實很多地方就是容忍這些廟宇從事非法行為,反正,天高皇帝遠,我鄉下就可以胡搞!

對 於該讀者的第二點回應『說到拼裝車,評論人是以都市人的角度來看事情,拼裝車在鄉下地方是常見的一種交通工具,…大貨車活動不便,只有依地方特性設計的拼 裝車,才能通行無礙,政府該做是如何將拼裝車納入管理,增加安全性.』這點坦白說,如果可以納入管理,這些人肯定就會放棄這拼裝車!因為他們只是要逃避管 理的規費!只有拼裝車通行無阻,問題出了人命,政府該怎樣管理?或者乾脆就說因為這些人用的是非法器具,無法可管,哪也就無須管理?你不要說鄉下有拼裝 車,台北市也有很多收垃圾的人用的是拼裝車,為甚麼沒有人管?因為大家都不想管!沒有業績、又不好玩、索性就裝聾作啞!然後放任這些人繼續使用!萬一出 事,也只要躲過風頭,公務員一點都不想管咧!

至於『肇事的拼裝車是外包廠商所有,罹難人員亦非朝天宮工作人員朝天宮須負只有道義責任』、 『整個事件,除了河川地只有否能燒金紙,須看用地是否有經合法申請而論,看不出朝天宮有何違法之處,評論者本身對朝天宮可能就有偏見』這類的說詞。基本 上,你如果有外包工作的時候,要看的是合約委託內容。你把金紙載去哪裡燒,坦白說,委託主通常是一句話就帶過,那就是受委託者依法處理!雖然我沒有去要到 委託合約來看,但是我相信肯定不會去申請在河邊焚燒紙錢!因為根本不能准許這種事情!這點,難道朝天宮不知道?它肯定裝傻,反正花錢了事!裝聾作啞就好! 至於委託人家去作一個違法的事情,委託者會不會有責任,我是想很多人該去了解一下國內法律的內容,而不是因為我對朝天宮有偏見!坦白說,這回要不是上新 聞,我還不知道有朝天宮咧!

我只能說,唉!反正想要不負責任,就是現今台灣人的基本思維,這也是唯一思維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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