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的新聞報導,又查到有外勞被虐待逃脫的事情發生。根據報導,新竹市警方擴大臨檢查獲一名脫逃的越南籍女外勞,這名渾身是傷的女外勞在偵訊 中,向警方哭訴遭到雇主性侵害,不但拿不到薪水還遭雇主打得全身是傷跪地求饒,宛如越南女子「小玲」的翻版,雇主還恐嚇要報警將被害人逮捕,警方連夜前往 新竹縣將許姓雇主逮捕,並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法辦。
然後昨天看新聞,看到颱風天,大陸船工因為暫避颱風,進入避難場所。卻因為過於擁擠,心情不好,自己打群架。然後記者去採訪的時候,跟管理人員起衝突。從畫面裡面的感覺,那時候大陸船工反而好像在看鬥雞的感覺,就看那些人打來打去,高聲叫好。
我 覺得,目前我們引進外勞的心態,並不是希望使用廉價勞工,而是變成奴隸!所以這些使用雇主的的心態才會認為這些人是他的財產,他想要怎麼用都可以!其實這 點從我們的國人就業裡面也可以嗅得出味道。政府機關跟大公司裡面還好,起碼有所謂的管理制度可言。而且分工會比較細膩,所以你可以依照專業或者是被分配到 的內容來工作。如果你到私人小公司去,大概除了一開始的面談的工作內容外,後來就會慢慢地被追加很多都是當初沒有談到的,作到受不了,老闆就會說我公司這 麼小,事情這麼多,當然你也要分攤!這時候員工大多數只能選擇接受或者離開。其實這都是不對的觀念!你當初跟人家談的薪水,就是依照工作內容跟時數去談出 來的!你改變了之後,就是改變工作契約,那當然要重新討論工作薪資了啊!
對於外勞,我覺得更應該遵守契約。當初的工作內容跟相關規定,彼 此簽約之後,就應該要好好地遵守。譬如居住環境的大小跟餐飲供給與否,都應該要有合理的尊重跟對待。這樣一來,如果勞工不予遵守的時候,我們就有十足的理 由可以遣返甚至對之求償。但是前提是,我們有確實依照勞動契約的內容來執行。外勞本身的出發點是賺取比本國更高的薪資,你如果說超時工作給予合理的加班 費,也給予足夠的休息,那我相信外勞們是很願意配合來進行加班。但是你不可以把他當作機器或者損耗品來使用吧?!
另外,外勞來台時,申請 理由好像不太可能會是顧攤吧?!但是你現在去傳統市場或者一些小餐館,裡面的外勞比比皆是。為甚麼?!大家都覺得我一個月已經給了這些錢,我就應該盡可能 地榨出更多的勞力來,好讓我的投資報酬率更高一些。然後依照這樣的道理,有些比覺差勁的雇主,可能還會貪圖外勞的姿色,反正陳總統禁娼,出去嫖妓會惹麻 煩!嫖她,不僅可以省錢還可以洩慾,而且還可以威脅她不可以去報官。一舉數得啊!在這次的案例裡面,外勞先逃離了原先的雇主處,原因是期限快到了。然後來 到了加害者的餐飲店打工,所以才會造成這次不幸的事件。有些人可能會說那她自己先做錯在先,才會被這樣加害。但是,餐飲店收容她,也是做錯在先啊!而且現 在有多少外勞就這樣非法地留在國內?!這些都代表了我們應該要好好地重新面對檢討這些問題。是不是再依然維持現況,我個人真的覺得得要重新思考。而且凡事 自己作,起碼可以延年益壽、重新培養我們過去所謂勤儉的美德。
所以我覺得那些外勞應該是要用在重大建設,定期定點地管理。至於一般家裏幫傭的事情,第一家庭不是給了我們很好的模範?阿卿嫂就是國人啊,她可絕對不會是外勞!所以對於家裏幫傭的這部份,我是很反對引進外勞。請不起國人,那就自己作吧!對你絕對有好沒壞的啦!
(1) http://news.yam.com/bcc/society/200607/20060725080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