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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交通部列為近年重大交通事故之一的就是這幾天發生在南投的一個車禍,一輛小轎車超速,然後就造成七人喪生。年紀最大的是23歲,最年輕的是17歲。(1) 他們並沒有因為車子開得快(那時候還有另外一輛白色轎車正在比賽呢!)而獲得任何的獎牌,只是造成七個家庭傷心而已!

事 後發現,車主兼疑似當時駕駛者的酒精測試濃度超過法定標準一倍。而且整輛車子全部都經過改造,車主的雙親也證實車主平常沒有不良嗜好,就是喜歡改車,結果 就是把自己改去了另一個世界。而且,從死者之一的女性左腳纏繞著電纜線,足見車輛騰空翻滾的高度與撞擊力之強,你就好像看到功夫裡面的包租婆那般地飛舞在 半空中,但是很可惜的是包租婆是小龍女,武藝高強!而這七個年輕人,既不是百年難得一見的習武奇才、也不是絕世高手,所以下場就截然不同了!當然,功夫是 部電影啦,而這是現實,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前些時候,為了改車,其實也有幾天的新聞好看!因為交通部規定所有改裝 車輛都不合法!那時候很多人還在抗議,說改裝套件都是合法進口,為甚麼裝上去之後就會違法?!我只想講,你進口的時候用甚麼理由名目?!而且改裝之後有沒 有去驗車?!這個所謂的驗車是指安全測試,而不是上監理所找個黃牛胡搞一下就好!而且你改裝之後,你會掛保證嘛?!你敢負連帶責任嘛?!基本上我好像都沒 有看過改裝車輛出事之後,改裝車廠的老闆被抓去判刑的!這就代表你可以幫人家改裝,但是卻一點責任都不必負責。今天,汽車原廠賣車,如果日後證明肇事原因 跟車輛瑕疵有關連,它還是會被告會被求償。民間改裝就一點責任都沒有?!

另外七個人在一輛小轎車裡面,沒有一個不飛出來喔!七個,對!沒 錯,一般只可以坐連駕駛在內五個人的車子,上面的確是坐了七個人!又多一項不守法的證明!基本上,我個人絕對贊成車輛不可以改裝上路,因為你死沒關係,牽 連到旁人怎麼辦?!而且往往你也翹辮子了,法律上也沒有辦法追訴你的責任,那別人就是平白無辜倒楣?!應該不是這樣子吧?!

如果想要嘗試 高速飆車的快感,很簡單啊!你們自認人口數眾多,現在網路這麼發達,串連集資去買塊地,蓋個合乎國際標準的賽車場!然後把車子弄進去,愛怎樣開怎樣開,要 不要立生死狀就看你們高興,這樣子,搞不好還可以賣電視轉播權來賺錢,何樂而不為?!如果沒有辦法,那也可以看個人自己的財力許可與否,去國外飆車啊!國 內的路面可不是讓你個人來發洩情緒用的!上面還有很多其它用路人,而且不能說你納了一份稅,就要全部的道路就依照你的用途來使用吧?!

然 後說到酒後駕車,我早上去吃早餐又有故事可以說了!我常去的一家麵店,裡面常常會有很多清潔隊員、義消等等的人在哪裡吃飯。問題是,早上七點多開始喝酒, 然後還在討論說等下如果遇到賊頭,要怎樣跟他掰!我覺得這其實是大多數人的基本心態,甚至包括陳總統都是這樣的心態!各位還記得陳總統說得罵剩的就算我的 了!反正我裝傻裝死甚至歪理蠻纏,目地就在於看看能不能逃過一劫!?我認為這跟過去殖民地歷史有關連。那時候的管理,算是高壓統治,所以往往都開始胡掰, 看看能不能混過去。如果可以混過去,當然就算是我賺到的啦!在上位者尚且如此作,你怎能期待國民不跟這樣學呢?!

而且我遇到的人,大多數 拿到交通罰單的時候,都是先咒罵,說政府缺錢啦、找老百姓出氣啦,不敢去抽財團的稅啦等等的,反正就是不會提自己違反交通規則!既然大家如此,同樣地總統 當然也不會例外,畢竟他也是所謂大多數人選出來的啊,他怎會例外呢?!而且民進黨也是這樣,說國民黨你也爛,貪的都是以億為單位,而我只以千萬為單位,況 且還是外圍組織來搞,所以我的爛算還好啦!問題是,你只會比爛不會比好嗎?!當初大家對你的期待,是連貪都不會貪,結果你只是因為國民黨還把著主要關卡, 貪不到大條的,所以你就可以說我比較好?!

我還記得,我在讀大學的時候,老師對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寧可交白卷,不會去作弊。當然,我聽到同 學作弊然後順利過關的時候心情會比較不好,因為我得要重修。但是我覺得這樣會比較過得安心。可是在你的畢業證書上面,不會提到這點!所以這個事情,對於日 後的就業一點幫助也沒有。可是對我自己而言,因為這是會讓我心安的方式!而現在選擇守法,也是讓我覺得比較心安的方式!甚至當初我領老外薪水的時候,我都 說服它在國內開公司,我領台灣的薪水,而被人家笑說你幹嘛不在國外開戶,這樣中華民國政府拿你一點辦法都沒有!我幹嘛要讓政府拿我一點辦法都沒有?!我只 要遵守規定,它本來就拿我沒輒!我幹嘛把錢存國外才能拿我沒輒?!

我們的道德教育沒搞好,不希望連法治教育都沒搞好!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一點都沒有資格說我們是民主國家,我們只是沒有政府的國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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