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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據說是劉備留給自己的子嗣。日前看到中國時報有位仁兄的投稿,說某人不過在捷運站裡面吃了一口月餅,何必大陣仗地如何如何?這讓我腦海裡面就浮現了這句話!


基 本上,台灣人就是覺得小奸小惡、不外如是,所以才會慢慢地累積許多人的惡行,變成巨惡!雖然說小時候老人家常說「小時偷採瓠、長大偷牽牛」,但是現實生活 裡面呢?卻是一再地求情、縱容,甚至我們可以看看以前常說的故事主角白賊七,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到處說謊騙人,卻還能夠讓人人訴說他的故事,這就代表過去 的台灣人根本就是以「罵剩的就算我的」為最高生活指導原則!

這次,法官會判總統夫人無罪,有個原因就是金額不過 27.7萬,金額不足。這個例子不也正是同種思維,不過一口月餅嘛!幹嗎這麼計較?如果不過一口月餅,那幹嗎計較口香糖?那玩意更小耶!不是嗎?如果不計 較這、計較那,那幹嗎還定下這個規則呢?那是不是還可以說他們還沒有搞自助餐、燒烤咧,何必那麼計較呢?!

看到那位文字工作者會提出如此 鄉愿的想法,我真的只能說,台灣的警察太可憐了!國外,你的口氣不好,警察早就可以要你雙手貼牆、趴好!我覺得,國民黨政府時代的蔣故總統經國,最大的惡 行,就是讓警察太過客氣!很多情況,警察都有足夠的權力防衛自己!如果說那位吃了口月餅的大叔,憤怒是正當防衛,警察要他出示證件,更是法律賦予他的權 利!而且那位大叔還說他又不是殺人放火現行犯,為何須出示證件?這更代表大多數的台灣人都不去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不是只有殺人放火的現行犯才需要出示 證件!在警察覺得有需要的時候,就可以要求你出示證件,難道現在還有人不知道嗎?而且出示證件跟你是否犯法,沒有絕對的關係,難道也不知道嗎?至於你要警 察尊重你,反問,你有尊重警察嗎?

台灣人最喜歡說警察是有牌的流氓,這充分顯示台灣人根本不在乎法律,只怕暴力!所以日本人最了解這點,動不動就在街上打人!然後腰間還要掛把武士刀,讓台灣人看到就怕!多了解台灣人的奴性啊?!

「莫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如果能夠切實遵守,相信會讓我們的社會變更好!

(1)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100700198,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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