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是立委之間相互借用公家資源的事情。姑且不論是不是有牽扯到男女情事的問題(畢竟我覺得應該沒有人是把女兒送去給人家睡的吧?!),我個人覺得,立委一個月領那麼多錢,連住宿都還需要額外提供會館以便住宿,這會不會有點太扯了?!

一個月幾十萬,你說開銷大,助理也有額外的薪水耶!而且開銷大,那是你自家的事情!你覺得要到處包紅白包給選民才能有選票!這種選民跟立委都該被時代淘汰了!立法院在選舉的時候老是說要選民服務,試問,這樣合理嗎?你們老是說話不算話,你們這些人還有資格說是為民喉舌?

而且說到津貼補助,國民旅遊卡是不是該改名一下?公務員旅遊卡吧?!我們一般國民可以拿嗎?這個政府真好笑哩!還是所有公務員都自認他們才是國民?然後薪水都是靠二等國民來貢獻?於是才會這樣荼毒百姓而忝不知恥呢?

1)https://www.ettoday.com/2007/07/13/301-2125640.htm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臆想天地 的頭像
sturm

臆想天地

stur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