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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感覺Ptt上面的族群人士,與我不同,所以不太會去關心。但是最近出了事情,看到有使用該站的網友討論,擔憂個人資料外洩,甚至還提出疑問表示,「用戶資料外洩,可以申請國賠嗎?」

這點我就覺得好笑了!請問Ptt是屬於國家給予百姓的設施嗎?應該不是吧?那不過就是台大在自己的經費裡面擠出預算來隨意使用的!雖然說這些也是納稅人的血汗錢,但是人家有本事弄出閒置設備,加上又沒有人去檢舉,自然就隨他們使用。但是,會想到要國賠?對於提出這種想法的人,只能說他在受教育的過程中,不知道是哪個環節出問題,才會有這樣的錯誤思維。

 讓我們來看看國家賠償法的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請看清楚,Ptt符合這個條件嗎?如果符合,那Ptt的預算也要政府審核吧?!盡義務後再來討論權利,不是嗎?

1)http://udn.com/NEWS/INFOTECH/INF3/3981385.shtml

2)http://www.law.taipei.gov.tw/taipeilaw/payment/paymen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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