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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報導,台中縣大里仁愛醫院急診室進出口,長期遭國立大里高中學生「霸佔」等公車,學生無視救護車裡的患者正與死神拔河,任憑救護車司機猛按喇叭,一派輕鬆地看一眼,然後慢慢移一步、兩步,民眾看不下去,痛批這群學生沒同理心、沒道德,書都白唸了!


但是,依照學生的說法,公車候車站四周停放違規機車、汽車,根本沒有等車空間,他們站上急診室通道、慢車道招呼公車,凸顯政府取締違規停車公權力不彰。

好 啦,基本上,就是大人先亂停車,然後學生來搞抗爭。所以現在怎樣嚴厲地懲罰那些違規停車的大人們,才是最重要的關鍵點。我其實一直覺得,罰款不應該單一標 準,最好是跟著車價用固定百分比來罰!假設說, 10%好了,譬如說有錢人買輛三百萬的車子,跟平民買輛60萬的車子,有錢人就可以罰個30萬,60萬的就罰六萬,這樣才可以收到遏止的效用。要不然,現 行法規就是1200,對很多人來說,才一點都不在乎!這樣的罰則,根本收不到效果,訂來只是讓百姓漠視政府的。

如 果有人說國外也沒這麼嚴苛的法則,這點我個人要說,國外大概只有印度的人口密度可以比我們高,我們幹嘛用那種人稀地廣的法令來套用在我們人多地少的環境上 呢?這根本就是不對的思維,幹嘛管那麼多?如果你覺得繳不起這樣罰款,乖乖地找地方停、要不然市區就搭公車,這樣就可以慢慢地把各地的大眾交通給推廣起 來,這會對台灣的永續經營是有正面幫助的!

至於,已經買的車,要怎麼辦?你可以假日開出去到風景區去塞車!

(1)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13/today-so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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