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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有則新聞挺有趣的。就是高雄縣縣長楊秋興對於鞭刑有些意見,然後據說高雄縣內超過半數的校長也贊成引用鞭刑。按照楊縣長的說法,說,他在「高雄縣95年度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議」提到,台灣搶案有八成與毒品有關,校園要反毒,對治安才有幫助;對於難以管教青少年,他認為可適度體罰,仿效新加坡鞭刑,但應視情節輕重分為「大鞭、中鞭、小鞭」,讓青少年警惕。
坦白說,我也贊成鞭刑!因為,人算是動物的一種,打才會記得,這在很多教育文獻裡面也是有所提及,所以,在某些刑罰上,加入鞭刑,是可以讓很多人會有所畏懼、然後警惕自己不要去犯錯。
素來以提倡快樂學習的人本基金會,當然也立刻跳出來(*) 反對這樣的體罰方式。我個人其實覺得,對國中生或者高中生去鞭刑,比較大的麻煩是在畢業典禮的時候,老師會被報復。這點在以前我求學過程中,常常可以看到老師不敢來,然後訓導主任在少年組的簇擁下,才敢到處晃盪。
我那時候讀仁愛國中的時候,也發生訓導主任被大安國中的學生在校旁巷子砍成重傷的事情,其實,校園暴力從來都沒有消失過,我認為在叛逆時間對於學生去施以鞭刑或者體罰,比較會把問題兩極化,一個就是隱忍不發、只求順利畢業;另一個就是報復!不過,我個人認為如果把老師處罰學生的這項權力剝奪之後,你只會有一種結果,那就是老師放棄對學生的任何管教!放任學生自己去胡搞瞎搞,反正以後要面對不幸的是這些學生,你要管那麼多幹嗎?
而且,坦白說,現在的老師多半都是只求一碗安樂飯,誰哪還有甚麼遠大理想啊!偶爾一兩件都是製造出來的樣板!鄉下的老師,多半都是在城裡犯錯下放的老師,要不然就是圖離家近,然後日混夜混,搞碗飯吃而已。你說搞個球隊,把一些小孩弄在一起發洩精力,看看我們的職棒跟職籃選手,出國在旅館拉大便則有之,拿獎牌?唉,別想太多了!幹強盜的前國手也不少,賣麵的也不少,能夠混個教職的,就算是祖上有德了!你覺得我們對於體育選手的未來,能給予怎樣的保障呢?
全台灣兩千多萬人,出了一個陳金鋒、王建民,然後呢?你要靠這樣的模式來支撐我們的經濟發展?別想了吧!那種不過就是用來育樂大眾的角色,而且也才培養出10個手指頭用不完的數量,你想怎樣?
教育,人本教育那種形式的,我贊成有錢有閒的人、希望小孩快樂學習的人都可以花錢去搞!國民義務教育是應該讓絕大多數的國民獲得基本學養的教育,不是用來培育出一兩個特例用的。如果要對絕大多數人來用,人本教育基金會提倡的方式,連歐美都不用,我們幹嘛還要去模仿人家拋棄調的垃圾呢?而且當初他們賣教材、搞得學生重回頭學九九乘法表的事情都還沒有找他們吐錢出來,這種基金會,我個人是很不屑去理會的。
回頭來說鞭刑,我個人覺得對出了社會的人,是比較有用的!坦白說,新加坡打的都是大人,因為這些人知廉恥,而且連外國人也打,這點才對!哪裡有外國人來就要享有特權?!而且要透過電視公開放映!
其實我覺得國內最需要施以鞭刑的是立法委員!我建議大家可以搞個法案,每年票選幾個民意代表,然後公開施以鞭刑,或許這些傢伙就不會天天領薪水、管它法案擺桌上了!
坦白說,我也贊成鞭刑!因為,人算是動物的一種,打才會記得,這在很多教育文獻裡面也是有所提及,所以,在某些刑罰上,加入鞭刑,是可以讓很多人會有所畏懼、然後警惕自己不要去犯錯。
素來以提倡快樂學習的人本基金會,當然也立刻跳出來(*) 反對這樣的體罰方式。我個人其實覺得,對國中生或者高中生去鞭刑,比較大的麻煩是在畢業典禮的時候,老師會被報復。這點在以前我求學過程中,常常可以看到老師不敢來,然後訓導主任在少年組的簇擁下,才敢到處晃盪。
我那時候讀仁愛國中的時候,也發生訓導主任被大安國中的學生在校旁巷子砍成重傷的事情,其實,校園暴力從來都沒有消失過,我認為在叛逆時間對於學生去施以鞭刑或者體罰,比較會把問題兩極化,一個就是隱忍不發、只求順利畢業;另一個就是報復!不過,我個人認為如果把老師處罰學生的這項權力剝奪之後,你只會有一種結果,那就是老師放棄對學生的任何管教!放任學生自己去胡搞瞎搞,反正以後要面對不幸的是這些學生,你要管那麼多幹嗎?
而且,坦白說,現在的老師多半都是只求一碗安樂飯,誰哪還有甚麼遠大理想啊!偶爾一兩件都是製造出來的樣板!鄉下的老師,多半都是在城裡犯錯下放的老師,要不然就是圖離家近,然後日混夜混,搞碗飯吃而已。你說搞個球隊,把一些小孩弄在一起發洩精力,看看我們的職棒跟職籃選手,出國在旅館拉大便則有之,拿獎牌?唉,別想太多了!幹強盜的前國手也不少,賣麵的也不少,能夠混個教職的,就算是祖上有德了!你覺得我們對於體育選手的未來,能給予怎樣的保障呢?
全台灣兩千多萬人,出了一個陳金鋒、王建民,然後呢?你要靠這樣的模式來支撐我們的經濟發展?別想了吧!那種不過就是用來育樂大眾的角色,而且也才培養出10個手指頭用不完的數量,你想怎樣?
教育,人本教育那種形式的,我贊成有錢有閒的人、希望小孩快樂學習的人都可以花錢去搞!國民義務教育是應該讓絕大多數的國民獲得基本學養的教育,不是用來培育出一兩個特例用的。如果要對絕大多數人來用,人本教育基金會提倡的方式,連歐美都不用,我們幹嘛還要去模仿人家拋棄調的垃圾呢?而且當初他們賣教材、搞得學生重回頭學九九乘法表的事情都還沒有找他們吐錢出來,這種基金會,我個人是很不屑去理會的。
回頭來說鞭刑,我個人覺得對出了社會的人,是比較有用的!坦白說,新加坡打的都是大人,因為這些人知廉恥,而且連外國人也打,這點才對!哪裡有外國人來就要享有特權?!而且要透過電視公開放映!
其實我覺得國內最需要施以鞭刑的是立法委員!我建議大家可以搞個法案,每年票選幾個民意代表,然後公開施以鞭刑,或許這些傢伙就不會天天領薪水、管它法案擺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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